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编外工作人员,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提及的有关人员遵照相应通知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应聘信息,如应聘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二维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医院将根据应聘者所填信息进行资格初筛,合格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医院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医院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三)考试、考核
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又确属医院急需专业的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考试、考核方式:分为直接面试和笔试加面试两种,由医院根据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1)直接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80分为合格;(2)设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60分为合格。
(四)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医院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须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不能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须达合格线)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将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医院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我院编外拟聘用人员,将于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反应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重要提示
应聘者需保证提供的应聘信息和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应聘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318902
联系人:苏老师